特区政府於2011年4月29日至7月15日期间,就检讨香港旅游业的运作和规管架构的方向谘询公众,在旅游业规管架构、旅行代理商发牌制度,及导游规管工作等多方面,邀请旅游业界和公众提出意见。
谘询期间,我们会晤了不同持份者,听取他们的意见,当中包括立法会议员、十八区区议会的正副主席、香港旅游业议会、香港旅游发展局、消费者委员会、业界人士和前线从业员等。
我们详细考虑所收集到的意见後,於2011年12月20日宣布将成立名为旅游业监管局的独立法定机构,统一负责旅行社、领队及导游的规管,促进旅游业健全及持续发展。
我们於2013年7月22日向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滙报推行香港旅游业新规管架构改革的最新进展。